關於公園改名,我想說的是……

唐明街休憩處

較早前,將軍澳民生關注組提議將公園以周梓樂、陳彥霖兩名在抗爭期間逝世的知名人物的姓名冠名一事,引起將軍澳街坊、議會以及義士間爭論。有些爭論涉及門戶之見、立場之爭,亦有對尊重家屬之質疑;至今似乎爭議未平,有政黨以家屬之名反對建議、亦有網民提出改冠名於街道等建議,甚至演化成非建制陣營內之筆舌之爭。

對警暴之控訴,或許是非建制陣營間之共識;周陳之名,是警暴的代表人物,自然無可爭議;特別是二人是少數有名可尋的標誌人物,作為抗爭圖騰地位,絕非本人所欲質疑。但是,冠名一事,似乎非抗爭之過程,而似乎是其結果的標誌:若二人死因未昭,抗爭未竟,卻急於易名,似乎並不妥當。歷史上以政治人物之名為街道或地標之冠名,多為當權者之意,抗爭未竟先易名是聞所未聞。

我等絕對要繼續革命,但革命是有目標、有終點。對周陳二案,終點不是易名,而是昭雪!易名一事只會讓人有事過境遷之錯覺,對追究警暴並無幫助,而且難以為聲討屠夫政權帶來任何作用。有云如議會有權,何不善用;但浪費時間於形式之上,對抗爭前線兒女,有何作用?是否告訴他們「不要緊,會有墓誌碑記載你」?我想對抗爭前線而言,要的才不是命名,而是正義、而是勝利。我們當然應該為殉義手足追討公道,但爭取過公道,冠名紀念才顯得有討論價值。

對建制之反對,我們固然可以為反對而反對,但不等於站於其立場對面就是真理。君不見建制派贊成回水一萬,非建制陣營會反對;君亦不見譚凱邦口中的大白象 — —中九龍幹線,會被非建制陣營反對。建制派反對的原因與角度與我們不同,自動站在對面也不一定是真理。更何況,不與其同一意見,不等於不與其同行,更不等於要被任何人說成是「共產黨」:這只顯得一意孤行者醜陋無比,而違背其提案之本質。回歸原點,此議題肯定會充滿爭議,提案的人竟然不與議會同路人商討先取得共識,甚至謊稱已經取得周同學家屬同意,一廂情願地在區議會提出,結果導致爭議浮上水面,才招致如斯局面,將民組實在難辭其咎,理應道歉。

其實,議案縱使通過,區議會本身亦未如市政局般掌有實權,民政事務處以及主事的政府部門仍然有最終決定權;即是只要抗爭未成功,事實上亦只有自我感覺良好之意,唐明街休憩處的名字仍然不會改變。反之,「公民廣場」從不是正式名稱,卻是我們人人都懂得、刻在心中的名字;我們才不會說那是甚麼「政府總部東翼前地」。與其我們浪費時間在抗爭的形式之上,不如現在就由民間開始,傳頌這些心目中的名字;只要有人認同,就會成為主流,直至抗戰勝利為止,就可順理成章「正名」。

形式主義也許可以連繫民心,但實事還是比較重要。憑此,我認為將軍澳民生關注組的提案,現今不適宜討論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